7月29日,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公園景區自行車租賃、娛樂設施經營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會。南昌艾溪湖森林濕地公園、南昌人民公園管理處等7家公園景區相關負責人及自行車租賃經營者參加了會議。
會議上,省市場監管局向各公園景區及經營者發布了《關于規范公園景區自行車租賃娛樂設施經營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提示應履行的價格義務、監管重點和法律責任。根據《價格法》規定,如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經營市場價格,造成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采取誤導性收費標示及虛假宣傳、欺騙、誘導消費者消費等行為,最高處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責令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