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凡列入國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設計劃的在建或擬開工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均可參加示范創建工作。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明確了六項創建要求,即提升工程設計水平、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質量水平、提升工程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綠色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打造品質工程軟實力。項目單位既可在多個方面開展示范創建工作,也可在路基、路面、橋梁、隧道、港口、船閘和航道等工程上實施重點專項攻堅。
品質工程創建完成后,江西將基本建立品質工程評價體系,工程實體質量、功能質量、外觀質量和服務質量得到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和大中型水運工程的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爭創全國品質工程示范項目2個、省品質工程示范項目10個以上,部級“平安工程”冠名項目4至5個,擁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形成具有鮮明江西特色的公路水運品質工程政策、標準和制度體系,使公路水運工程品質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