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民宿產業經過十年來的快速發展,已經成為繼油菜花海、曬秋賞楓,夢里老家的又一特色名片和靚麗IP,為全面推動我縣民宿產業向品牌化、品質化、舒適化、精致化、主題化發展,加快民宿產業提檔升級,現制定出臺《婺源縣民宿產業提檔升級專項扶持獎勵辦法》。
婺源縣民宿產業提檔升級專項扶持獎勵辦法
一、獎勵范圍
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GB/T41648-2022)及《上饒市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利用當地鄉村民居等相關閑置資源,經營用房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 800 ㎡,主人參與接待,并為游客提供當地自然、文化和生產生活方式體驗的小型住宿設施。按照要求設置符合標準的污水處理設施,有條件的區域統一納入污水管網。
第一類:臻品民宿
1.指單體投資額(僅指內部裝修,不含土建部分,下文投資額均按此計算)原則上不低于300 萬元、每平方米裝修不少于 3750 元(需具備相應資質評估公司出具評估意見)的民宿。
2.需配備電梯、地暖、中央空調、風管機、智能家電、品牌衛浴、專職管家等配套設施設備及服務(7項需達5項),文化主題設施、特色休閑互動區域、特色文創產品(民宿獨有)、特色菜品食品(民宿獨有)、定制化特色布草用品等配套服務(5項需達3項)。
第二類:精品民宿
1.指單體投資額原則2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每平方米裝修不少于 2500 元(需具備相應資質評估公司出具評估意見)的民宿。
2.需配備電梯、地暖、中央空調、風管機、智能家電、品牌衛浴、專職管家等配套設施設備及服務(7項需達5項),文化主題設施、特色休閑互動區域、特色文創產品(民宿獨有)、特色菜品食品(民宿獨有)、定制化特色布草用品等配套服務(5項需達3項)。
第三類:大眾民宿
指單體投資額原則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以農戶為單元,以農家院、農家飯、農產品、文旅產品、非遺產品等為吸引物,提供鄉居生活體驗服務的經營形態。即除臻品民宿、精品民宿定義外,其他小型住宿經營者(帶餐飲),由屬地監督管理。
二、政策扶持
(一)設計費補貼
1.臻品民宿:以實際裝修面積按150元/平方米進行核算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2萬元。且設計方案需經縣政府(婺源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管委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
該項獎補兌付時間為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
2.精品民宿:以實際裝修面積按100元/平方米進行核算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8萬元。且設計方案需經縣政府(婺源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管委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
該項獎補兌付時間為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
3.“最佳民宿設計獎”:鼓勵符合要求的民宿經營者參加最佳民宿設計獎評選活動,對獲評前10名最佳民宿設計獎的民宿,獎勵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3000元。
該項獎補由縣文廣旅局組織專家評選,并報縣政府(婺源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管委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后予以兌現。
(二)貸款貼息
1.臻品民宿:按照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給予50%貼息補助。
2.精品民宿:按照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50%貼息補助。貼息期限3年,次年的第一季度兌現。
以上兩項政策,臻品民宿、精品民宿由屬地鄉鎮(街道)進行竣工初驗,報縣文廣旅局備案,并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予以兌現。
(三)民宿管家人才引進補貼
1.單個民宿進行單人獎勵,每月補貼1500元。要求:管家需為2024年11月1日后新引進人員;管家需取得民宿管家登記類證書,學歷需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大專學歷需有一年以上同行業從業經歷,且為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相近專業。具體認定工作由縣文廣旅局、縣人社局共同負責,認定無誤后,報經縣政府(婺源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管委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后予以補貼。
2.“優秀民宿管家獎”:鼓勵符合要求的民宿管家參加民宿管家服務技能獎評選活動,對獲評前10名最佳民宿管家的人員,獎勵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3000元。該項獎補由縣文廣旅局組織專家評選,并報縣政府(婺源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管委會)相關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兌現。
(四)運營扶持
1.鼓勵民宿經營主拓展線上業務,需上線OTA平臺或者其它新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和銷售;且住客評價不低于4.8星(滿分5星)。
2.進行季度評選獎勵和年度評選獎勵。該獎勵僅針對運營首年民宿進行獎勵。結合線上宣傳作品的曝光量和核銷額兩個指標進行考核。民宿各官方賬號曝光量疊加,季度達到20W、年度達到100W;核銷額疊加,季度達到10萬元、年度達到50萬元,可分別參與季度、年度評選。季度獎勵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年度獎勵為: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10000元。該項獎補由縣文旅產業發展中心負責考核兌現,兌現時間分別為:季度獎勵為下一個季度內,年度獎勵為下一年度的第一個季度內。
(五)扶持民宿品牌創建
新獲評國家丙級民宿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乙級民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甲級民宿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由縣文廣旅局負責材料收集并按程序兌現。
(六)鼓勵民宿公司化經營
對首次達到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標準并且正常在“一套表聯網直報”庫中統計的企業,在按照相關規定兌現獎勵的基礎上,次年開始再獎勵3萬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兌現獎勵2萬元,第二年兌現獎勵1萬元,期間需保持在庫標準)。由縣文廣旅局負責材料收集并按程序兌現。
三、其他事項
1.縣文旅產業發展中心要加強國內外知名品牌民宿和品牌酒店招商,對利用國有資產、村集體土地等資產新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民宿和品牌酒店,招商租賃年限可延長至法律規定的租賃年限上限,具體事宜“一事一議”。新引進的中高端連鎖酒店可參照本辦法中臻品民宿獎勵政策執行??h農業農村局要大力鼓勵支持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統籌鄉村產業發展資金發展鄉村民宿產業。
2.以上扶持獎勵資金從全域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資金中列支,依法依規按程序辦理。
3.各申報單位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財政扶持獎勵資金,凡涉及逃稅漏稅、欠繳稅費、嚴重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發生游客死亡、食品安全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重大旅游投訴造成較大負面影響被查實,以及提供虛假統計數據的,不得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補助。
4.同一項目已享受優惠政策的,不重復享受。
5.本辦法由縣文廣旅局負責解釋。
6.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一年,本辦法實施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